
讲解医师:刘巍
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医学影像科 / 副主任医师
一般建议孕妇必须在医学检查需要的前提下做超声检查,不建议没有任何临床指征频繁、多次进行检查。此外,检查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找正规医生进行。怀孕早期一般做一次超声检查确定为宫内妊娠就可以,第二次超声检查的时间在11-14周,主要是做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测量。第三次一般是胎儿的大排畸检查,建议在怀孕18-24周做普通的二维超声,也可以做三维、四维超声,观察胎儿是否存在各个脏器的发育异常等。
如果孕妇没有特殊情况,怀孕晚期再做一次超声检查基本上就可以了。检查时一般医生都会调整一下仪器参数,并且尽量缩短彩超检查的时间,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孕妇的检查,避免超声对胎儿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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