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医院回应删除试点通知!护士处方权,到底动了谁的“奶酪”?

发布时间:2023-08-07 16:56 阅读:加载中...

作者:米子

本文为医脉通编辑撰写,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9月30日,“华西医院护理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宣布护士处方权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落地。

 

1.jpg

图源:“华西医院护理部”微信公众号截图

 

华西医院护理部称:经过为期一年的反复论证和充分准备,2022年7月11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医护协议处方试点工作的决议。至此,华西医院成为全国首家护士处方权落地的医院。

 

不过,此文章发布后,很快又被发布者删除。

 

近日,就护士处方权落地等相关问题,时代财经致电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相关人士对此给予了回应:

 

“医院正在推进护士处方权,我们希望在一个比较合适的时机推送。”

 

“护士处方权的推进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之后,再与媒体联系报道,可能现在感觉时机还不太成熟。

 

护士该不该拥有处方权,这是一个在国内外都长期存在争议的话题。

 

护士处方权的前生今世

 

在我国,《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注册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有开具处方的权利,并未对护士在处方的权利做相关规定。

 

但在国外,目前已有数十个国家的护士有了一定范围的处方权,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1971年,美国爱达荷州率先赋予护士处方权;1978年,南非授予护士紧急用药处方权;此后,英国、博茨瓦纳、瑞典、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相继赋予护士一定限制的处方权。

 

但是,由于医疗服务需求及护理学科发展水平不同,世界各国关于护士处方权培训、认证水平以及实施模式也各不相同。

 

于是在2021年9月22日,国际护士理事会制定了全球第一部《护士处方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强调面对全球护士处方权实践的多样化其监管需要遵循的共同原则和最佳实践,提出了全球相关行动倡议、管理策略和实施框架。

 

据《指南》报告,全球已有44个国家或地区制定了正式的法律法规授予护士处方权。

 

处方,即由合格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向病人开具和管理药物/治疗/护理的指示或说明;处方权,即医疗专业人员可以合法开具处方(药物或治疗方案)的权威或程度。

 

至于护士处方权,《指南》汇总了目前的国际护士处方开具形式,对护士处方权的限制程度从低到高依次为独立处方、补充处方、结构化处方、紧急给药处方。

 

由于国情不同,各国也选择了不同的护士处方形式。我国护理学科发展起步相对比较晚,山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韩世范教授团队曾借鉴国外的护士处方模式,经过国内权威专家的论证达成共识,也设计出了我国护士未来开具处方的模式:

 

2.png

图源:医脉通制作(参考资料:护理研究)

 

我国率先做出“护士处方权”这一破冰之举的是——安徽。

 

我国护士处方权的“5年发展史”

 

2017年8月,安徽省借鉴国际经验在我国首次开展了护士处方权的试点工作,赋予78名高级实践护士一定的处方权,在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了7个专科门诊。

 

安徽省给予护士的是补充处方,即安徽省正在探索给予执业护士在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伤口换药等特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在医师的指导下开具处方。

 

根据护士处方权的内容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药物处方权,如糖尿病治疗药物、血制品、免疫接种药物、心血管病治疗药物、疼痛管理药物、精神病治疗药物等;另一类是非药物处方权,主要有护理措施处方、营养处方、运动处方、急救时的抢救措施处方等。安徽省授予护士的主要是非药物处方

 

但并不是所有护士都可以被赋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工作经验丰富的高年资护士;

2.年龄在40岁以上;

3.具有1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4.经过专科护士培训并取得专科护士证书或具备主管护师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此次,虽然已明确提出护士处方权的形式、内容、服务对象等,但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来保证护士处方权的规范性,同时也缺乏护士处方权实施的监管办法。

 

所以安徽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也面临着挑战和困难。

 

在今年,关于护士处方权,除了华西医院备受广泛关注,还有深圳也引起了业界哗然。

 

2022年6月23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稿,该条例在全国率先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即专科护士可以开具检查、治疗、外用药的“处方”。

 

《条例》中明确,能开处的护士必须具备专科护士证书。

 

在深圳,要成为专科护士,首先要有本科以上护理专业学历,并且有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2年以上相关专科岗位工作经历,同时取得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资格。

 

满足了以上这些要求,护士还要参加专科护士专业培训,并经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考核合格,才可以取得专科护士证书。

 

所以说,此次护士处方权也是有条件的,同样并非大众所理解的赋予所有护士。

 

深圳修订后的《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届时围绕护士处方权的实施细则,深圳将会给出一份什么样的答卷,我们值得期待。

 

不管是安徽、深圳,还是华西医院,几经下来都可以看出:想要落地“护士处方权”,难度的确很大。

 

护士处方权,为何在我国落地这么难?

 

面对近日关于“护士处方权”的讨论,很多药师、公共卫生医师等纷纷站出来发声:

 

为什么药师只能发药,公卫医师只能防疫,技师只能做检验影像,而偏偏打针换药的护士却有了处方权?

 

被质疑声淹没的护士处方权,到底动了谁的“奶酪”?

 

在传统的医疗体制下,护士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医嘱,并且在医疗系统中医生的优越感是远远高于护士的,这不可否认。

 

有个调查显示:84%~94%的全科医生认为护士执业者不应该拥有诊断成像和开药的权利,并且医生和药师反对实行护士处方权的原因之一是护士在承担相关权利时可能会使医生优势受到冲突,威胁其专业地位。

 

也就是说,一旦护士拥有了开具处方的自主权利,临床医生的职业优势将会受到严重冲击。

 

除了卫生系统内部人员的不认同外,落地护士处方权的难点还在于护士的自身问题:药物相关知识和决策能力。

 

《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19》中指出,我国目前约70%临床护士是本科以下学历,相关处方药物知识的学习较为欠缺。

 

而另外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护理人员循证护理能力整体水平较低,其中循证护理知识技能维度得分最低,说明护理队伍的决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纵使难度之大,但是不可否认,护士处方权的落地,在某种程度上既能方便患者,也能减轻医生工作量,另外也大大提高了护理职业的天花板,给了护士足够的发挥空间。

 

目前,我国护士专业人才已有储备,我国专家共识也已形成,并且各级医院专科门诊的开设都为实施护士处方权提供了支持。

 

以后在护士处方发展过程中,除了护士处方权相关政策的出台和法律法规的规范,还要考虑到以下两个方面:

 

一个是护士处方的引入给护士带来的益处,如专业自主权的提升、护理地位的提高、薪资的上涨以及工作满意度的增加。

 

另一个是授予护士处方权带来的工作量增加、法律责任和心理压力增大的同时,如何改善护士的消极心态。

 

当有一天护士处方权在我国大范围落地的时候,如湖西医院副院长所说:

 

护士处方权,不仅是给护士“权”,背后更多的是“责”,即以患者安全、患者健康、患者就医体验为核心的责任。

 

这将打破医院传统的管理观念,做起来并不是一件易事。

 

参考资料:

[1] 时代财经:《护士也能开处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删除试点通知,回应:时机还不成熟》

[2] 张倩, 韩世范, 李明子等. 国际护士理事会2021年《护士处方权指南》解读[J]. 护理研究, 2022, 36(16):2827-2835.

[3] 邢梦婷, 张邢炜, 朱雪娇等. 我国护士处方权研究现状及态势分析[J]. 护理研究, 2022, 36(3): 428-432.

[4] 马冬花, 丁萍. 安徽省护士处方权职权范围实践性研究[J]. 护理研究, 2018, 32(1):6-7,12.

最新医学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