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医师:
孙玲娣 (主任医师)
就职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
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项:\n第一、预防接种的记录要做好,不接种的要注明原因。预防接种应该做到及时、全程、足量,有计划的按免疫程序进行接种,避免重种和漏种。\n第二、要注意在某种特殊疾病和特殊的状态下,个体接种疫苗后会增加严重不良反应的概率,即使此时不能接种或者是暂时不能接种疫苗,而这些状态和特殊情况称为预防接种的禁忌症,禁忌症以个人健康状态为前提,而不是由疫苗所决定的,且大多数禁忌症是暂时的。当疾病痊愈或持续特殊的状态消失以后,是可以补种疫苗的。不同的疫苗,有些禁忌症不同,特殊的禁忌症专指某种疫苗所特有的禁忌症,不是所有的疫苗都不能接种。下面要了解接种疫苗的一些禁忌症:\n一、包括免疫异常,也就是免疫缺陷、恶性肿瘤的治疗中,以及应用糖皮质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和放射治疗,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不能使用减毒活疫苗。如上述这些孩子的兄弟姐妹有接触者,可选用脊髓灰质炎的灭活疫苗注射剂型代替脊髓灰质炎的减毒活疫苗,也就是口服剂型。\n二、急性传染病,如受种者正患急性传染病或急性传染病的痊愈期,不到两周应推迟接种。\n三、既往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需要连续种某疫苗时,如果前一次接种出现了炎症反应,比如超敏反应、虚脱和休克、脑炎或惊厥,则不应该继续在接种以后剩下的剂次。\n四、神经系统的疾病,患有神经系统的疾病的儿童,比如说未控制的癫痫、婴儿痉挛症、脑炎后遗症、进行性脑炎,不宜接种百日咳抗原的疫苗以及乙脑疫苗、流脑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