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出血治疗后一般几天可以吃东西

发布时间:2023-08-01 11:48 阅读:加载中...


讲解医师:迟骋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急诊科 / 副主任医师

轻微胃黏膜损伤导致的胃出血,一般在5-7天左右或活动出血停止48小时后,可开始逐渐恢复饮食。判断患者是否可以开始进食的标准如下:

1、患者未再反复出现呕血或黑便;

2、患者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红细胞比容未出现进行性下降;

3、患者在尿量充足或补液充足情况下,血尿酸水平未持续升高;

4、患者周围循环衰竭、低血容量休克等表现,经过充分输液、输血后得到纠正,且未反复发作。

若均符合以上4条标准,提示患者的活动出血已得到控制,一般在48小时左右可以开始尝试恢复经口进食。恢复进食后,先嘱患者饮用少量温水,观察患者的临床症状和血红蛋白、尿素氮等相应指标。如果未在出现反复出血,则可以在第2日开始饮用米汤或含有少量米粒的米粥,逐渐过渡到面条、疙瘩汤,最后可以增加蔬菜、主食和含油脂类食物,循序渐进。添加食物过程中,需注意观察出血症状,监测血红蛋白等指标,每日增加的饮食量不建议过多,也不建议过饱,以免导致出血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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