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还可以继续妊娠吗

发布时间:2023-08-02 20:54 阅读:加载中...


讲解医师:甘玉杰  
中山市博爱医院产科 / 主任医师

妊娠合并心脏病,要有严格的专科医生的多学科联合的定期检查与评估,能否继续怀孕,要根据母体的情况决定。如妈妈在妊娠早期,已经出现心功能的衰竭,则妊娠就不能继续;但如果胚胎发育异常,在产检的过程中,发现妈妈的心脏病,但是同时发现胎儿也有心脏的异常,就要综合评估胎儿心脏的发育异常,或者是胎儿的其他系统的异常,是否可取而决定。所以,不是每一位妈妈有心脏病就不能怀孕,是一个很个体化治疗,要由资质、经验丰富的产科医生,专门的心血管医生,甚至是胸外科医生的联合的综合评估后,再做决定。大部分有备而来的怀孕,如妈妈已经有先天性心脏病,但是,经过医生的评估可以怀孕,大部分在妊娠过程中,只要是定期的监测、严密的观察,可以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安全的怀孕。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任何的改变,是很个体化处理的问题,就要根据心功能的评估、各方面的状态、全身的评估以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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