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起搏器植入术的禁忌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8-02 15:18 阅读:加载中...


讲解医师:李奇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心内科 / 副主任医师

心脏起搏器植入术的禁忌证,常见分为以下几种:

1、若患者起搏器植入术的经血管穿刺部位,皮肤存在感染,或本身处于急性感染期,如存在败血症或脓毒症情况。需经过抗感染治疗后,再择期手术安装起搏器;

2、若患者的预计寿命不长,如本身为扩张型心肌病、严重的心力衰竭如III度心力衰竭,或窦性停搏患者。起搏器无法明显改善寿命,此时植入起搏器,可能适应证不完全充分;

3、患者整体的状态不稳定,合并全身的多脏器功能衰竭,如合并肝衰或呼吸衰竭,甚至合并肾衰,需先积极矫正身体的多脏器功能。等功能得到进一步矫正后,再安装心脏起搏器;

4、全麻或局麻患者,若有神经或中枢神经系统的病变时,植入起搏器需更为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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