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医师:
邓立力 (主任医师)
就职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肿瘤内科
在临床上,胃癌的分期标准常常是根据国际TNM的分期标准来进行。这种分期标准主要是根据原发病灶的大小、浸润深度、淋巴结转移的情况以及有无远处器官转移等条件进行的分期,按照这个分期标准,胃癌可分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具体分期如下:\n1、Ⅰ期:对于没有淋巴结转移或者仅有邻近,第一站淋巴结转移的早期胃癌就属于Ⅰ期。\n2、Ⅱ期:如果胃癌的癌症侵及肌层或者浆膜,病变范围没有超过一个分区,或者仅有邻近第一站淋巴结转移,就是Ⅱ期的胃癌。\n3、Ⅲ期:不论肿瘤大小,凡是有远隔部位的第一站淋巴结转移或临近第二站淋巴结转移,以及虽然仅有邻近第一站淋巴结转移,但是癌肿已经超过一个分区,而且浸润已经超越黏膜下层,就属于Ⅲ期。\n4、Ⅳ期:Ⅳ期的胃癌主要指的是不论肿瘤大小,凡是有远处转移或者有肝十二指肠韧带、腹主动脉旁、肠系膜根部、结肠中动脉周围等第三站淋巴结转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