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妇产科 / 副主任医师
B超对孕早期胎儿没有影响。在怀孕早期,特别是怀孕6周、7周、8周这段时间,一定要建议孕妇去做初次的B超检查。在6周左右,通过B超初步对子宫内是否有孕囊的发育,来确定是不是宫内孕。如果宫内迟迟没有胎囊的发育,要对是否合并有宫外孕、流产等情况进行判断。在7-8周的这段时间内,对妊娠子宫进行B超的检查,可以判断胎心、胎芽是否发育出来,胎芽大小是不是符合相应孕周的大小,用以核对预产期和末次月经。通过早孕7-8周B超对胎芽的测定,来核对孕妇所说的末次月经是否准确,从而推算出正确的预产期。
总之,B超对早期胎儿的危害是不存在的。现在B超作为妇产科常用的检查手段,在临床上的应用有几十年的时间,相对非常安全,不会对孕妇或者胎儿造成异常的伤害。并且除了在孕早期相应的B超检查外,在中孕和晚孕阶段同样都要接受B超的检查,用以评估胎儿是否有结构上的异常和胎儿宫内的生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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