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炎在国际上无统一的诊断标准,多结合临床检查和其它相关辅助检查来确认。2013年欧洲心脏年会首次提出临床拟诊心肌炎的标准。在排除病因诱因后,具备下列情况之一:1、不能解释的肌钙蛋白升高;2、心电图提示急性心肌损伤;3、超声心动图或磁共振提示心脏功能正常;4、无症状患者归为亚急性心肌炎;5、符合亚急性心肌炎的标准,并伴急性心力衰竭、胸痛、晕厥或心包炎则诊断为急性心肌炎。6、组织学检查显示为心肌炎无论是否有症状均可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