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心理医院精神科 / 主任医师
精神分裂症是终身患病的疾病,所以抗精神病药物为全病程治疗,包括急性期、巩固期和维持期治疗。抗精神病药物的起效一般都在2-4周,所以急性期不应该短于4周;巩固期治疗目的是防止症状复燃或波动,巩固疗效,控制和预防精神分裂症后抑郁和强迫症状,预防自杀,促进社会功能恢复,为回归社会做准备,控制和预防长期用药带来的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
原则上维持急性期药物剂量,一般持续3-6个月左右。维持期治疗目的是预防和延缓精神症状的复发,以及帮助患者改善功能状态。在疗效稳定的基础上,药物可以减量,减量要缓慢,减至原来巩固剂量的1/3-1/2。首发患者维持期应持续1-2年,复发患者应至少5年。对于有严重自杀企图,暴力行为,或攻击行为病史的患者,维持期治疗应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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