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产科 / 副主任医师
妊高症的治疗是控制病情、尽量延长孕周、减少母婴的损害。治疗原则是降压、解痉、镇静、适时终止妊娠。孕期要评估和监测血压、血常规、尿常规、尿蛋白、肝肾功能。血压小于妊娠期高血压和轻度子痫前期,适用于门诊治疗,中度子痫前期应住院治疗。住院治疗即降压,降压首选不影响胎盘功能的药物,如盐酸拉贝洛尔、甲基多巴、钙通道拮抗剂、硝苯地平,严重者用硝酸甘油、硫酸镁解痉和预防抽搐,包括负荷剂量、维持剂量,适时终止妊娠。
如果小于孕24周,血压控制较差,终止妊娠,孕24-28周转至有诊治能力的三级医疗条件,孕28-34周血压控制不满意,尽早促胎肺成熟,控制24-48小时效果不好,尽早终止妊娠。妊娠期高血压可以待至37周,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没有服药,可以到38-39周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