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产科 / 主任医师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是北方地区不常发生的孕期情况,该病存在地区性,在长江两江流域发生率较高。此类患者的体内胆汁酸升高,胆盐沉积,主要会对胎儿造成影响,成人表现为胆汁酸增高,皮肤瘙痒,尤其是四肢和腹壁瘙痒,少数人可以存在轻度黄疸。胆盐沉积到胎盘以后,则容易出现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甚至胎死宫内。治疗首先需降胆酸,可以用熊去氧胆酸治疗胆酸,还可以用地塞米松或局部药物涂抹降低瘙痒,主要是进行胎儿监护。
根据发病时间早晚、胆汁酸高低将该病分为轻度与重度,胆汁酸总数>40μmol/L属于重度,<40μmol/L则属于轻度。对于重度肝内胆汁淤积症的患者需要加强宫内胎儿监护,从32周以后即可进行,并嘱孕妇仔细监测胎动。如果出现异常,在34周到36周之间随时终止妊娠。轻度患者在严格监护胎儿情况下,可以等到37周、38周再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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