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孤寡老人多大可吃低保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可申请领取养老金。养老金从参保人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直至终老。 1、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待遇年龄的年限。 3、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选择缴费参保的参保人(一次性补缴15年的应缴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选择不缴费、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实行固定没人110元/月)。 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低保所需证件如下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1)、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1)、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3)、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4)、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