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公寓有何特点1、养老公寓的特点1.1、老年公寓能为中高经济实力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居住条件和人性化的服务内容。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存在着一批占当地老年人口总数将近6%以上的中高收入老年群体,他们认为养老条件,无论从居住条件还是养老服务水平方面都不能满足他们日益提高的养老需求,因此他们逐渐关注能够满足其养老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老年公寓。 1.2、老年公寓属于商业房地产范畴,具有“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特点。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均衡,人口贫富差距悬殊,并且属于低福利水平国家,所以政府主要关注并解决社会“低保”、“五保”等处于弱势的老年人群的养老问题,而对中高收入人群养老生活关注的较少,只有一些粗放的政策,并且在现实运用过程中可操作性差。同时由于老年公寓属于新兴事物,它是老年人社会化养老和社会化投资并企业化经营的房地产开发的混合体,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和操作方面相对滞后,所以一般开发商在税费减免、金融支持方面得不到相应的优惠,对于具有社会化养老性质的老年公寓,开发商需要完全按照市场条件解决项目立项、项目审批、资金筹措等一系列问题。由于以上原因,老年公寓运营需应遵循市场规律,走“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道路。 1.3、老年公寓项目相对于一般房地产项目投资额大、资金回收期长。老年公寓项目不同于一般房地产项目,它不仅包括住宅本身,还包括许多服务配套项目,并且在设施、设备规划设计、安装方面都要结合老年人的特点,有专家称老年公寓的总体造价要比普通房地产项目高五成至一倍。另外老年公寓的租售方式比一般住宅更为复杂,一般住宅都通过住宅销售实现房地产开发的最终目的,而老年公寓则需要根据老年人市场需求的多种形式,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入住,其中一定比例的住宅面积可以实现销售,另一部分须满足租用、度假等需求,并且公共服务设施更需要通过经营来实现收回投资,因此老年公寓的运营模式要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保证其正常经营。 2、养老机构有哪些类型2.1、老年社会福利院——由国家出资建立、管理的综合接待“三无”老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养老院或老人院——接待自理老人或综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 2.2、老年公寓——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护老院——专为接待介助老人安度晚年。护养院——专为接待介护老人安度晚年。 2.3、敬老院——在农村乡(镇)、村设置的供养“三无”,“五保”老人和接待社会上的老年人安度晚年。托老所——为短期接待老年人,为其提供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分为日托、全托、临时托等。老年人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各种综合性服务的社区服务场所。 特别提示:社会上许多养老机构并非完全根据其符合的特征而命名。 了解到了养老公寓的特点,那么我们该如何选择养老公寓呢?一起来看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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