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后遗症

发布时间:2023-08-03 12:29 阅读:加载中...


讲解医师:姜善红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急诊科 / 副主任医师

溺水分为淡水淹溺和海水淹溺,一般分这两种形式。对于淡水淹溺是吸入到呼吸道的水属于低渗状态,会迅速通过肺泡壁的毛细血管内的上皮细胞进入血液,在细胞受到损伤以后,表面活性物质会减少,会引起肺的塌陷,阻止气体的进一步交换。水进入血液循环,能够稀释血液,引起低钠、低氯、低蛋白血症等,红细胞在低渗的血浆中容易被破坏而发生血管内溶解,引起高钾血症甚至引起心脏骤停。所以淡水淹溺造成的后遗症是由于高钾血症所致的心搏骤停,而进一步加重机体缺氧、缺血,而引起的全身的重要脏器,比如心、脑、肝、肾等功能衰竭。如果患者呼吸、心跳不停止,很少会留下后遗症。
海水对呼吸道和肺泡有化学的刺激作用,肺泡上皮细胞和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受海水的损伤后,大量蛋白质及水分会向肺泡腔和肺泡间隙渗出,会引起急性肺水肿,也会直接导致严重的低氧血症,甚至还会出现因为钙镁离子会引起心脏的骤停。所以对于溺水以后病人是清醒或者是循环呼吸是正常,经过医院的治疗,后遗症不会太明显。但是一旦出现心跳、呼吸骤停,而因为严重缺氧和低氧血症,会造成机体重要脏器的一系列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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